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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堂建築概說
早期教會聚會的場所,一般是就地取材,以民居住宅為聚會所。例如在第三世紀的敘利亞,便有基督徒將兩房間合併為一所大廳,以便舉行擘餅禮。另一房間則置有壁龕形狀的浸洗池,在華蓋上繪著原祖背命、善牧基督尋找亡羊的圖畫,以闡明洗禮的意義。
公元313年,教會獲享昇平,開始築建專用教堂,作為聚會之所。當時的設計,基本上是按照羅馬公共會堂Basilica的式樣,以碩大的禮堂,容納聚會的信友。大堂的末梢,乃一圓形拱壁Apse,拱壁上的壁畫可反映出信徒的禮儀生命:在聖言與聖事中與基督的相遇。
另外,教會也習慣在殉道者的墓旁蓋搭聖堂,以便朝聖者舉行禮儀。後來,甚至在殉道者墳墓上,加建聖堂,以表示殉道者的血,乃教會信仰的種子。這樣,祭台下放置殉道者骸骨的習慣,便開始盛行。
中世紀後期,禮儀漸被操拉丁語的神職人員所壟斷,加上神職人員的地位提高,聖堂的聖所台階也特別加高,以便神職人員主持禮儀和唱經,而信友則被欄杆分隔。同時,日爾曼(德國)和高盧(法國)等地,盛行哥德式建築,聖堂也按此式樣興建,其特色是長形、高柱和尖頂,祭台貼近一邊的牆壁。於是,主禮和信友的距離也逾拉逾遠。
16世紀的聖堂,因特利騰大公會議的改革,由哥德式轉為巴洛克式,寬敞而華麗,且把分隔聖所與信友的屏風去除,但祭台仍面向牆壁,不過,信友至少可從主禮背後,看見禮節的進行。
梵蒂崗第二次大公會議後,聖堂設計有了新的面貌,返本歸宗,總的原則和精神如下:
1.禮儀聖事乃人神的相遇;聖堂須為此提供團體相聚、與天主和人溝通的環境。
2.讀經台和祭台,乃團體參與禮儀的中心——聆聽聖言和分享基督體血。故兩者應配合,
並相稱
地表達出逾越奧蹟,在信友團體中的神聖性。佈置方面也力求簡潔,重點須鮮明突
出,不致使信友分心走意。
3.主禮應站立在信友面前,帶領祈禱,並在聆聽聖言時,與信眾一起坐下。因此,
主禮的座位不適宜像寶座,高高在上,又或消失於信眾之中;相反,應恰如其份,
是團體的一份子,同時也是信友團體的領導。
聖堂室內設計和佈置主要分五部分:
一、
祭台:既是餐桌,也是舉行祭獻之處,因此,它乃整間聖堂的中心。
二、讀經台:宣讀天主聖言的地方。基督在禮儀,親臨施教,祂就是「聖言」。
三、主祭座位:主持聚會——領導祈禱的位置。
四、信友位置:應細心安排,使他們可清楚看見聖禮的舉行,且可令其主動、積極參與。
五、洗禮池(堂區聖堂):宜置於聖堂入口處,表示洗禮是入門聖事的第一步——
人經過水及聖神而重生。
聖所及聖堂內其他裝飾,原則上是用來襯托聖堂的神聖氛圍,及反映節期氣氛,和禮儀的意義;這些裝飾不該喧賓奪主。
無論如何,聖堂始終應給予信友一份靈性的感覺,一份內修的精神,且能引領信友在禮儀中與主相遇,並在生活中事奉天主,和服務人群。
參考:
1.《建》——聖堂設計:沿革反省及意義,9/1987(第二期),
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通訊。
2.《建》——香港聖堂建築淺談,8/1991(第一期),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通訊。
3.《羅馬朝聖指南》,梵蒂岡二千禧年中央委員會編著,
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出版,2000年。
4.羅國輝著,《在地若天》,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出版,2000年4月(二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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